※如您確定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預約作業金每人新台幣10,000元整,本公司方可受理並為您進行機位及飯店預訂。
※本預約作業金非訂金性質,非擔保契約履行,僅為旅遊元件預約調度及人事作業成本費用不負擔保確定成行之責,如本商品已額滿或訂位未成功(訂位未成功包括:指定航班已額滿、旅客指定之飯店已額滿,旅客指定入住飯店之房型已額滿等均屬之),導致行程無法成行,則旅客所繳付之預約作業金將全額無息退費。《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出發前七日內預約訂位者,煩請先行預付全額保證成行作業之費用,若訂位未成功或無法成團時,則可全額退費。
※線上預約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費用繳交期限,以客服人員回覆為準。
※環台需求單訂出回覆為主,煩請入齊旅客資料(姓名/ID/生日/旅客本人至少一名手機)及提供房型,以便訂出,謝謝。
※旅客如已繳付預約作業金,並經本公司客服人員回覆車位及飯店均已訂妥無誤後,經客服人員通知已確認取得您所需的航班及飯店後,將由業務人員與您進行國內個別定型化契約書之簽署,旅客已繳交之作業金將自動轉為團費之一部並扣抵尾款。旅客不得主張變更或取消本行程,如旅客任意取消或變更本行程者,旅客已繳納之預約作業金恕無法退還或要求本公司為其他之補償。
※預約作業金繳交期限:線上預約後24小時內繳交,尾款以客服人員回覆訂位成功確認為準。
※預約作業金非屬訂金履約之性質,旅客繳交預約作業金後仍需依本公司實際訂房及訂位作業回覆之結果為準,恕無法擔保可預約到您所指定搭乘航班或住宿飯店。
※登機手續相關手續:
★ 敬請旅客備妥有效證件領取登機證,成人(14歲以上)可以攜帶:身分證、駕照、護照、身分證等有照片之證件已備檢驗,兒童(14歲以下)、嬰兒請攜帶:戶口名簿、健保卡(無照片可以)、護照,請備登機。
★ 請於飛機表定起飛時間前一小時抵達機場,並領取登機證。
★ 此為華信專案活動提供免費託運行李為每人20公斤,超過將收取15-19元/公斤的托運費用,敬請旅客注意。
※備註相關事項:
★ 由於飯店房型很少有3、4人房,多以一大床或兩小床的雙人房為主,將視各飯店回覆為主;如果有加床,有可能是一大一小床型,也有可能是行軍床,請見諒。
★ 由於國內線航班飛行時間約為50~70分鐘,故各航空公司飛機上多以提供水,飛機上也無餐食可供購買。
搭乘國內班機注意事項:
一、乘客搭機時應攜帶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接受檢查核對。
二、未滿十四歲之兒童,未持有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者,得以戶口名簿正本或健保卡(兒童手冊)等能證明身分之文件代替之。
三、航空公司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六十分鐘開始受理乘客報到作業,乘客應於班機表定起飛時間前三十分鐘辦妥報到手續。乘客未於前項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者,航空公司得取消其訂位。
四、乘客隨身攜帶行李以不超過一件為原則,合計不超過七公斤,每件長寬高不得超過56X36X23公分,超過上述限制者,應改以託運方式運送。經濟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十公斤),商務艙乘客之免費託運行李額度為二十公斤(除享有票價免費優待者外,不得少於二十公斤),超過時航空公司得另外收費。
五、手提行李可隨身攜帶一只打火機勿放於托運行李中。
六、攜帶鋰電池搭機搭機之旅客,若攜帶鋰電池搭機,必須符合以下之條件:
(1).備用鋰電池必須個別保護避免短路。且不可放置於託運行李中。
(2).無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個人使用之可攜式電子裝置(手錶、手機、照相機等)。
(3).必須經航空公司同意之項目:備用鋰電池超過100瓦特-小時但不超過160瓦特小時,每人最多可於"手提行李"中攜帶兩個備用電池。
(4).下列物品內所含的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三部分,38.3節之每項測試要求,並經航空公司同意。
- 裝有鋰電池之輪椅或其他電動行動輔助裝置;
- 具有保全裝置之設備;
- 可攜式電子醫療裝備。
七、下列物品禁止手提攜帶或託運上機:(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1). 壓縮氣體(無論是否低溫、易燃或有毒):如罐裝瓦斯、純氧、液態氮、潛水用氧氣瓶。
(2). 腐蝕性物質:如強酸、強鹼、水銀、濕電池等。
(3). 爆炸性物質:各類槍械彈藥、煙火、爆竹、照明彈等。
(4). 易燃性物質:如汽柴油等燃料油、火柴、油漆、稀釋劑、點火器等。
(5). 放射性物質。
(6). 以安全目的設計的手提箱(內含鋰電池或煙火材料等危險物品)、錢箱等。
(7). 氧化物質:如漂白劑(水、粉)、雙氧水等。
(8). 毒性及傳染性物質:如殺蟲劑、除草劑、活性濾過性病毒等。
(9). 其他危險物品:如磁化物(如磁鐵)及刺激性物品(如防身噴霧器)等及其他經民航主管機關公告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
八、 下列物品如有攜帶必要,應以託運方式處理。
(1). 刀劍棍棒類。
(2). 髮膠、定型液、醫療用含酒精之液態瓶裝物、防蚊液、酒類、非刺激性噴霧器及其他不影響飛航安全之物品。但經安檢人員同意者,得置於隨身行李隨身攜帶(詳情請洽各航空公司)。
九、所屬單位主管出具證明文件,並由攜帶人自動請求查驗,經核符後將所攜帶武器交由航空公司服務人員處理。
十、乘客在客艙內,禁止使用任何干擾飛航安全之通訊器材及電子用品(如:行動電話、個人無線電收發報機、各類遙控器、CD唱盤、調頻收音機等),並應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及與機上服務人員合作。(詳情請洽航空公司)
十一、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注意事項:
★ 本行程為自由行,台灣地區將無派遣領隊隨行服務。
★ 華信航班無法指定,需依華信實際訂位回覆為主。
★ 無法調整搭機及旅遊地先後順序,機票一經開票使用後,若因個人因素中途取消,視同放棄後段行程,機票亦無退票價值。
★ 飯店無法調整入住先後順序,入住日前七天內即為保證住房,若因個人因素取消,需收取全額房費。
★ 此為專案優惠價,機票無老人/愛心、孩童票,不可延回或中途停留。
★ 此專案限2人以上成行。(限2人以上報名才可適用單人房加價,例:雙人房+單人房適用)
★ 環台專車→安排肯譯國際接駁車(視當天參加人數安排車款)、飯店接駁車→飯店定時定點接駁,請參照行程內容說明。